两套义务的来源

依据FD&C Act第510节,药品企业须完成设施注册(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而每一款上市药品须有NDC产品列名(Product Listing)。二者主体可能不同:注册由设施拥有者做,列名由labeler做。OTC企业往往同时承担,构成「双义务」。

系统入口

过去设施注册走DRLS、列名走NDC系统,现已整合进FDA统一的电子药品注册门户,以SPL格式提交。化妆品的MoCRA注册走Cosmetics Direct,与药品系统独立,企业若兼营须分别维护。

两年期更新窗口

设施注册须每两年续期一次,窗口为首次注册完成的纪念月所在时段;产品列名也须定期更新。错过窗口状态失效,货物在口岸可能被拦。建议企业在日历中锁定续期月并提前30天启动。

常见遗漏

一是只注册设施忘列名NDC;二是labeler变更未更新;三是配方微调后未改列名;四是境外企业美国代理失效。这些疏漏在进口抽查中最易被抓。

与化妆品注册的区别

化妆品MoCRA以FEI标识、不强制NDC、无Drug Facts;药品则必须NDC、标签含Drug Facts、且受cGMP约束。混用两套逻辑是企业常犯错误,须按产品属性分流管理。

常见问题解答

设施注册和产品列名必须都做吗?

OTC药品企业两项都要。设施注册证明工厂合法,NDC列名证明每款产品已登记。只做其一在口岸会被判定不合规,可能遭扣留。

两年期更新错过怎么办?

可登录系统补更新恢复Active,但失效期间出货存在被扣留风险。建议设提醒提前办理,避免窗口期错位造成合规空档。

药品和化妆品注册能用同一系统吗?

不能。药品走FDA电子药品注册门户(SPL),化妆品走Cosmetics Direct门户(FEI体系)。兼营企业须分别维护两套账号与数据,不可混用。

粤妆评提示:药品双义务的更新节奏最容易遗忘。粤妆评可为企业建立注册与列名台账,自动提醒两年期续期节点,并代管美国代理,让OTC产品的合规状态常年保持A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