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办事指南列明的核心材料包括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厂检合格记录或产品符合性声明、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销售合同;所在地海关还会结合货物及包装现场查验。
普通化妆品是否法检应按准确 HS 编码和当期监管条件判断;若香水、指甲油、气雾剂等被分类为出口危险货物,还可能需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及包装使用鉴定。产品备案、SDS 和运输鉴定不能自动替代这些手续。
分类鉴别报告主要服务于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属性及包装使用鉴定的监管,运输鉴定报告主要服务于承运人按空运、海运规则收运。两者依据、格式和接受主体不同,通常不能当然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