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通常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及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以及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具体还可能有项别、次要危险性和包装类别。
香水、指甲油等含易燃溶剂的产品常涉及第 3 类易燃液体,气雾剂常涉及第 2 类;但具体 UN 条目、类别、包装类别及是否适用消费品、有限数量等条件,必须依据最终配方、闪点、容器和现行运输规则确定。
不一定。闪点只是易燃液体分类的重要指标之一,还要考虑持续燃烧、运输温度、其他危险性、海洋污染、电池或气雾剂属性,以及具体规则中的条目和特殊规定。运输鉴定不能只凭一个闪点数值下结论。